首  页 | 协  会 | 政策法规 | 协会动态 | 会员风采 | 设计大赛 | 行业表彰 | 装修宝典 | 文件下载
专业院系 | 职业培训 | 通知公告 | 分支机构 | 地市协会 | 阿房宫奖 | 省级以上 | 求职招聘 | 官方微信
通告: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室内装饰设计师赛项的通知
关键字
详细查看

【以案说法】全屋定制存在色差,装修公司为何被判不予赔偿?
发布时间: 2024-10-18 16:42:21 信息来源:本站信息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赵卓律师供稿 ——


案情简介

      罗某与甲公司于2020年8月签订《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书》,约定甲公司为罗某全包装修某房屋,总工程款为28万元。罗某按合同约定于8月3日、4日向甲公司支付55%的工程款共计15万元。双方明确约定了室内定制家具、橱柜、浴室柜等的家装品牌,并到该品牌专营店确认颜色。

    但安装家具过程中,罗某发现门板颜色与店内挑选的颜色不同,要求甲公司提供定制家具的合同及发票,甲公司提供合同、发票后罗某认为上述文件均属虚假。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退还上述工程项目对应合同款,并支付违约金。

本案焦点

甲装修公司是否从全屋定制品牌方采购了全屋定制产品,是否未经许可更换品牌、型号?

案例解析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罗某和甲公司均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书》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若有任何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案审理期间,经甲公司申请,法庭将全屋定制产品的品牌专营店作为第三人加入了本案诉讼过程中,经法庭向全屋定制产品的品牌专营店了解,全屋定制产品本身生产过程中无法做到完全的一致,产品存在色差系正常现象。经品牌专营店确认甲公司提供的合同、发票均系品牌专营店提供,系真实的。且该全屋定制产品也与罗某确认的产品相符。据此法庭认定甲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罗某诉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在此特别提示,装修公司开展装修活动中要及时与客户和材料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合同中应尽可能明确约定各项工艺及选材选品的品牌、型号,且应当着重注意留存相关采购合同、发票、付款证据,做好证据保留,以便于后期发生争议能明确区分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协会动态
·​我省设计师代表
·我省设计师孙林&孙陇平入选第
·【对话】金奖设计师——谢文川
·陕西省室内装饰施工企业人员线
·a/box “一个改变观念的
·回顾 | “再识地方语境—社
·2024 西安设计周开幕!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关于参加“
·【展会预告】西安设计周 ×
·陕西省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大赛完
地市协会
·铜川:领悟先烈志、共筑中国梦
·延安:延安市第一期装饰行业项
·富县:鄜州装饰行业协会开展走
·宝鸡:宝鸡室内装饰协会组织行
·安康:安康市室内装饰协会党支
·宝鸡:宝鸡市室内装饰协会行业
·渭南:渭南市装饰行业协会召开
·铜川:铜川市装饰行业协会举办
·咸阳:咸阳市室内装饰协会被评
·杨凌:杨凌区室内装饰协会【共
文件下载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第七届理事
·首届陕西省室内装饰行业工匠技
·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
·陕西省第十二届室内设计大赛附
·《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取费
·《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文件
·陕西省第十二届室内设计大赛汇
·陕西省第十二届室内设计大赛报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设计教育专家
·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用人单位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