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于文哲律师供稿 ——
案情简介:
2023年初,A公司叫装修队对办公楼进行涂漆等零星工程施工,装修队的包工头雇了两名工人刷涂料,在装修现场搭高脚手架做好施工准备。但一名工人擅自单独一人开展顶部刷涂料工作,结果意外从脚手架上摔落,因没有防护网,该工人也没有佩戴安全帽,导致该工人头部着地且伤势过重死亡。之后,该工人的家属要求A公司及装修队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焦点问题:
雇佣的装修工人在装修过程中发生意外坠亡,责任由谁承担?
案件分析:
1、首先,装修队包工头雇了两名工人进行装修,包工头与两名工人实际形成劳务关系。包工头作为长期从事装修工作的专业人士,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购买相关的人身保险,包工头对装修工人的死亡存在主要过错,因此包工头需要对该工人的死亡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关于A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需要分析A公司与装修队之间的法律关系。该案中,A公司将装修作业包工包料承包给装修队,以完成特定工作成果为目的,双方形成承揽关系。A公司作为定作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在定作、指示、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案中,A公司未选任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未审查装修队的经营范围和资质,将A公司装修作业交给不具备资质的装修队,明显具有选任过失,因此A公司对装修工人的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该装修工人擅自作业,并且在提供高空劳务作业时没有佩戴安全帽,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对于该装修工人的死亡,装修队、A公司、装修工人自身均需要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即装修队承担主要赔偿责任,A公司承担选任过失的赔偿责任,装修工人自身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风险提示:
对于装修企业,建议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有高空作业或者风险较大的装修工程,更要注意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及配备安全装备、查验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投保情况、加强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日常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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