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文件
陕室装协发【2018】5号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
关于在全省室内装饰行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设区市室内装饰协会、各室内装饰企业:
为解决室内装饰企业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问题,省室内装饰协会根据省人社厅陕人社函【2018】283号文件和省工信厅的部署安排,将组织我省室内装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已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晋升的必备条件,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请按照省人社厅陕人社函【2018】283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结合我协会情况,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为面授方式(面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按照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每人每年学习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每人每年学习不少于24学时,面授培训费用5元/学时,课本费56元)。凡是完不成培训学时的,将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三、对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请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写表格,各地市所属企业送各设区市装饰协会(办)汇总后报省室内装饰协会,省直管企业(注册地在西安且由省室内装饰协会直接审核颁发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及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个人会员直接报送省室内装饰协会办理。需要补学以往年度继续教育课时的人员,请填写附表3。因时间紧,请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附件2和附表3发至指定报送邮箱。逾期未报者,视为该单位无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之后不再接受人员报名。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前大楼6-092室
联系人:尤文婷
报送邮箱:1011563265@qq.com
联系电话(传真): 029-63918607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283号
附件2:陕西省室内装饰行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
附件3:陕西省室内装饰行业补学以往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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