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文件
陕室装协发〔2017〕4号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
关于在全省室内装饰行业开展“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阿
房宫奖’(省优质工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室内装饰办、室内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行业样板,提高全省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水平,更好地为行业、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根据《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阿房宫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决定在全行业开展“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阿房宫奖’(省优质工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工程必须是近两年竣工,在我省境内完成的或我省室内装饰企业在省外完成的室内装饰工程。
二、申报条件
①装饰工程总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单项工程在300万元以上)或有创意、有特色的工程,且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并经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工程质量合格、空气质量合格或经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②受到工程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好评,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资料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阿房宫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3、设计、施工合同和预算或决算书(复印件);
4、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主要施工图或竣工图、竣工照片(原则上不低于10张);
5、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工程质量、空气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质量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原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8、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说明;
9、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四、申报“阿房宫奖”所提供的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
1、《阿房宫奖申报表》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未签署意见的申报无效;
2、申报资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需由初审人员签字;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必须清晰,容易辩认;
4、申报资料必须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技术资料要有合法性,应有签字、盖章和日期。资料中涉及工程地点、工程名称、工程量、施工面积、质量评价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要求附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五、评选申报办法
1、各设区市所属企业“阿房宫奖”的推荐、初审工作,由各设区市室内装饰办或室内装饰协会负责。
2、西安市辖区内企业“阿房宫奖”的推荐、初审工作,由省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负责,企业自荐材料请直接上报协会秘书处。
六、评选表彰办法
1、对符合“阿房宫奖”申报条件的参评工程,省“阿房宫奖”评选办公室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按照“阿房宫奖”评选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考察, 确定获奖工程。
2、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将在装饰年会上,向获奖工程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七、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
报送地点:省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
(西安新城省政府前大楼六层西部6-092室)
联系人: 苏长安 电话:(029)63918605
邮 编: 710006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微信公众号
附件: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阿房宫奖”申报表/OnlineEditer/attached/file/20170619/20170619150381628162.doc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
2017年5月11日
抄送: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省级有关单位、有关装饰企业。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 2017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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